发布时间:2015-11-11
招标编号:G2015-210S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偃师市高龙镇、缑氏镇抗旱应急调水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财政厅以豫水管[2015]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法人为偃师市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二标段进行二次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偃师市高龙镇、缑氏镇抗旱应急调水工程
2.2、工程地点:河南省偃师市高龙镇、缑氏镇。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招标内容:电力配套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经历且财务状况良好;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11月11日08时30分至2015年11月17日18时00分,登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非中心会员的投标人,请尽早到中心办理会员。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2015年11月11日08时30分至2015年11月17日18时00分登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证明时间以公告发布以来开具的为准),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现场查勘及答疑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837932928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379-60865286
监督单位:洛阳市水务局
电 话:0379-63330010
(来源:建设与管理处(安全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