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新区中原大道跨伊河大桥建设工程已由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 洛发改新区【2015】100号 进行了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及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洛阳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洛阳新区中原大道跨伊河大桥全段长3960米,跨伊河新建桥梁一座,采用变截面连续梁结构,桥梁全长为2243米,桥宽为41米,设计基准期为100年,设计荷载标准为城-A级,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南北引线长约1717米,均为城市快速路,道路设计横断面为四副路形式,设计车速为80km/h,红线宽50米,临界年限为15年,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结构。
2.2 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为3个施工标和2个监理标,标段划分如下:
施工1标(合同编号:ZYDD-KYHQ-2015-SG01):新建跨伊河桥梁主桥工程(包含道路、交通、桥梁、排水、照明、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施工2标(合同编号:ZYDD-KYHQ-2015-SG02):跨伊河桥北侧的引桥建设工程(包含道路、交通、桥梁、排水、照明、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施工3标(合同编号:ZYDD-KYHQ-2015-SG03):跨伊河桥南侧的引桥建设工程(包含道路、交通、桥梁、排水、照明、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监理1标(合同编号:ZYDD-KYHQ-2015-JL01):施工1标的全部建设监理工作。
监理2标(合同编号:ZYDD-KYHQ-2015-JL02):施工2标和施工3标的全部建设监理工作。
2.2 计划建设期及质量要求
(1)计划建设期
施工标计划建设期:24个月。
监理标计划服务期:施工期+保修期。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要求
3.1.1 施工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任项目经理需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2010年10月1日以来,1标具有大型桥梁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3标具有类似市政工程业绩;
(8)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9)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1.2 监理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2010年10月1日以来具有桥梁工程监理业绩(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6)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总监,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 单位相关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18 日~ 11 月 24 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整,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投标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函扫描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nhsdl@126.com)。报名函内容应包括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拟投报标段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
5.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报名后请派代表于2015年 11 月20 日~2015年 11 月 25 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整,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纬五路39号(纬五路与政七街交叉口东南角)8022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壹仟元(¥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意:如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应是本公司正式员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379-65556256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中原康城D座22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五路39号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8022室
联系人:郭女士 李女士
电话及传真:0371-65716296
邮箱:hnhsdl@126.com
监督部门名称:洛阳市纪委驻水务局监察室
电话:0379-65987263
邮箱:sljjcs2205@163.com
邮编:471000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交警水务大楼
2015年11月18日
(来源:建设与管理处(安全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