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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515:息县2015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项目和息县2011-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建设与管理处(安全监督处)

发布时间:2015-12-28


 

招标编号:SXGCZB-1224-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息县2015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项目已由河南省财政厅批准建设,息县2011-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历年结余,资金均已落实。招标人为息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息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南省息县境内。

项目概况:息县2015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项目位于临河乡,涉及单台、张楼、柿树园等3个行政村,42个村民组,建设规模1.75万亩;息县2011-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涉及 包信镇、小茴店镇、岗李店乡、八里岔乡、曹黄林镇、长陵乡、孙庙乡、东岳镇、白土店乡等9个乡镇9个行政村,计划解决1.066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

2.2招标范围

本期息县2015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项目和息县2011-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分为7个标段(其中6个施工标,1个监理标),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施工标段(合同编号:XXXDNY-SG-01/2015):在临河乡单台、张楼等2个行政村实施,涉及单台村单台、高卢庄、胡围孜、王庄、刘庄、大宋庄等6个村民组和张楼村小宋庄、宋梨园、姜店孜等3个村民组。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单台电灌站干渠更新改造及建筑物配套。

施工Ⅱ标段(合同编号:XXXDNY-SG-02/2015):在临河乡单台村实施,涉及高卢庄、胡围孜、薛李寨、张小庄、王庄、李庄、王楼、卢乡铺、卢粉房、大宋庄等10个村民组。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单台电灌站渠系更新改造、建筑物配套、机耕道路建设。

施工Ⅲ标段(合同编号:XXXDNY-SG-03/2015):在临河乡张楼村实施,涉及张楼、罗庄、崔店、吴庄、宗庄、宋老庄、小宋庄、姜店孜、许庄、胡庄等10个村民组。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单台电灌站渠系更新改造、建筑物配套、机耕道路建设。

施工Ⅳ标段(合同编号:XXXDNY-SG-04/2015):在临河乡柿树园村实施,涉及张寨、李小寨、曹小寨、宣庄、李庄、李店孜、陈小寨、刘店孜等8个村民组。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单台电灌站渠系更新改造、建筑物配套。

施工Ⅴ标段(合同编号:XXXDNY-SG-05/2015): 在临河乡柿树园村实施,涉及凹园、任庄、前周庄、后周庄、冯楼、柿树园、刘围孜、牛庄、周寨、王庄、北店等11个村民组。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单台电灌站渠系更新改造、建筑物配套、机耕道路建设

施工Ⅵ标段(合同编号:XXNCYSJY-SG/2011-2015):息县2011-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涉及包信镇、小茴店镇、岗李店乡、八里岔乡、曹黄林镇、长陵乡、孙庙乡、东岳镇、白土店乡等9个乡镇9个行政村,计划解决1.066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水厂和管网延伸。

监理标段(合同编号:XXXDNY-YSJU-JL/2015):承担息县2015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项目和息县2011-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

2.3质量标准:合格

2.4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16个月(含保修期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⑷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⑸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⑺2012年12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⑻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6)2012年1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信阳市外企业在投标前应将信誉备案材料汇编报送信阳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登记。

3.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总监或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6施工标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3.7施工标投标人同一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最多可对本项目施工标中的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报名者,于2015年1228日~2016年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施工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仟元整(¥:2000.00,监理每套售价人民币 壹仟元整(¥:10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必须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原件审验:

施工标段:

(1)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2012年1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施工经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6)近3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备案证明(加盖公章的网络下载页)。

监理标段: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总监,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2人以上安全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4)2012年1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5)近3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备案证明(加盖公章的网络下载页)。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26日上午1000

5.2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息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息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址:息县北大街146号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3598595909

         董先生      联系电话:136239739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3号楼C座20层395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151835、18937137941

邮箱:3283592606@qq.com

 

水行政监督部门:信阳市水利局

电 话:0376-6272260

 

 

(来源:建设与管理处(安全监督处))

版权所有:河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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