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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市五大举措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发布单位:河长制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2-02-11


  湖南省邵阳市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以来,突出目标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五大举措”,编织由“点”到“面”再到“流域”的生态河湖优美画卷。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印发《乡镇、村河长制工作22条清单》、《关于加强乡(镇)、村河长制“两长两员”的管理办法》、《县乡村河长库长履职办法》等,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经费来源。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委政府、市直单位绩效考核,连续三年召开乡镇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向乡镇党政负责人传导压力,对河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乡镇(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并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对履职不力的县乡村河长库长采取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问责。

  二是推动流域共治。发布邵阳市总河长令第4号《关于开展全市境内河流上下游、左右岸联动共治的决定》,落实联席会商、信息共享、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四项工作机制。境内河流相邻跨界区域签订《联动共治框架协议》,县、乡河长办向上一级河长办递交《联动共治承诺书》。

  三是创新管理机制。持续推动依法治水,启动地方人大立法,于2020年1月出台《邵阳市邵水保护条例》,明确规定“邵水保护实行河长制”,将邵水保护、管理及河长制工作纳入法制轨道;《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进入实质立法阶段,即将出台;强化部门联动机制,依托市“一村一辅警”平台创立“一河一警长”,将警力前移布控至每一条河流,实现城镇乡村全覆盖。市人民检察院、市河长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库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开展“电视问政”,将市河长办暗访抓拍问题图片、视频制作成专题片,在问政现场播放,现场问责县、乡(镇)级河长,以“问题”倒逼履职,以“问政”传导压力。健全河长制监督举报机制,设立新湖南随手拍、红网@河长、微信公众号等社会监督渠道,积极妥善处理举报投诉问题。

  五是引导社会治水。加强舆论宣传,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长期开设河长制工作宣传专栏,全方位宣传展示河库治理保护、河长制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巡河护河,推行民间护河,积极动员社会资本参与河库治理,引入企业河长。

  长沙县“三化”同步推进河湖管护

  湖南长沙县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把全域河湖管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促进河湖管护标准化、物业化、智能化。

  一是建章立制,促进河湖管护“标准化”。制定长沙县河湖保洁管理及考评办法,将河湖日常管护补助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明确保洁考评计扣分标准。每年投入400余万元用于河湖保洁,年初预付50%,剩余50%与季度考核结果挂钩,不足部分由镇(街)自筹。

  二是专业管护,促进河湖管护“物业化”。引入专业化物业公司,明确管护责任和标准,形成“行业监管、镇(街)考核、物业公司落实”的管护链条。坚持“一季一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合同款,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对考核两次及以上不合格的企业计入黑名单,取消投标资格。

  三是科技赋能,促进河湖管护“智能化”。长沙县建成智慧水利管理平台,依托物联网技术,在全县重要河段、湖库安装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设立县级指挥中心,18个镇(街)设分控室,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远程在线巡查,实现日常巡查检查、问题交办、整改反馈全过程在线办理。

  韶山市提升河湖管护能力,守护一江碧水

  湖南韶山市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强化河长履职,不断提升全市河湖管护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组织体系。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全面落实“河长+河长助手+民间河长+河道警长+检察长”的“5+”管理责任体系,既管治水域“大动脉”,也管“毛细血管”,推动整合水利、农业、环保、公安等部门行政执法权,建立河湖问题快速反应处理机制,形成合力。严格考核督查,把河长制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一月一暗访,一季一明察”要求,实行“月计分、季讲评”制度,落实约谈、表态发言、问责追责等机制。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全市河库、山塘等进行清违清障,累计开展韶河流域水生资源保护巡查和联合执法行动102次;严格排污口管理,建立排污(水)口档案,加大排污监管力度;水利、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协同开展现场排查、资料核查,依法整治涉河库(渠)非法排污行为。同时,对农村河流、沟渠、坑塘等黑臭水体、小微水体进行全面巡查整治,打捞垃圾及漂浮物,投放生物制剂消除藻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厕所革命”,有效改善了城乡水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基础工作。全市河库完成“一河(库)一策(档)”编制,河湖划界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河库信息纳入湘潭市电子水系图。坚持长效管护常态治,运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重点水域监管;健全乡镇河湖管护体系,做到河道巡查保洁常态化、问题反馈整改制度化。把河湖长制、水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组建党员河长义务巡河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问题曝光、跟踪问效,实现全民共治。

  四是突出示范引领。以“一乡一样板”为目标,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水系整治、绿道建设等,进一步优化乡村生态环境。推进核心景区幸福河湖建设,拓展韶山核心景区文化旅游空间,联动红色基因,赋能绿色生态,推动韶山全域旅游发展。

  (来源: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简报2021年第66期)

(来源:河长制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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