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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2: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漯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1-09


  1.招标条件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工程EPC总承包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批文:漯示管(2022)4号文),建设资金为债券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漯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和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工程EPC总承包

  2.2 资金来源:债券资金+财政资金,总投资额约10000万元,资金已落实。

  2.3 项目概况:第一步对示范区水厂附近且主供水管网近期可以实施铺设的水厂进行优先改造,对河西刘水厂、半截塔水厂进行配水管网建设和老管网改造,建设 DN500 球墨铸铁管网1857 米,DN200PE 管 600 米, 改造 HDPE 管 3883 米,户表改造 776 户。 第二步对原有供水管网为 PE 材质的水厂进行改造,对坡杨水厂、 肖王水厂、罗庄水厂、大闫水厂进行户表改造 5736 户。 第三步对距离示范区水厂较远且原有供水管网需要改造的水厂进行改造,对何庄水厂、老应水厂、土城王水厂、黄赵水厂、田庄水厂、姬石水厂进行老管网改造,改造 HDPE 管 42582 米,户表改造 8508 户。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工程总承包(含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工作、采购、施工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

  2.5 项目工期:12个月。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

  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双方提供)

  3.2勘察设计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双方提供)

  3.8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进行信息公开。(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9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双方提供)

  3.10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双方提供)

  3.11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2021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双方提供)

  3.12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1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3.12.2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以下简称“牵头人”),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6)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3.1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取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dsj.luohe.gov.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2022-11-10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11-17 00:0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www.lhjs.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12-02 08: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openbid.lhjs.cn/index.html)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cjs.lhjs.cn)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录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由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 监督投诉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漯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95-5612027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牡丹江路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0395-31950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和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北段财富中心C座22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7513002072     0395-6687986

(来源:漯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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