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5
郑州市常庄水库加固提升及金水河分洪工程PPP项目监理开标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郑州市常庄水库加固提升及金水河分洪工程PPP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22-GC-1304
二、评审结果
本项目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流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第二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市水利工程监理中心
评标总得分:87.06分
投标报价:3397732.00元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燕辉
注册证书编号:JLG2007410409
第二中标候选人: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4.01 分
投标报价:3395000.00元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张全红
注册证书编号:JLG2012410823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2.93分
投标报价:3402800.00 元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李明
注册证书编号:2210014661
第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6.89分
投标报价:2341800.00元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张全红
注册证书编号:JLG2012410823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宏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评标总得分:85.35分
投标报价:2295032.00元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胡黎明
注册证书编号:2210029302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1.97分
投标报价:2364880.80元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李明
注册证书编号:2210014661
第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宏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评标总得分:91.9分
投标报价:2766884.50元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胡黎明
注册证书编号:2210029302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市水利工程监理中心
评标总得分:85.64分
投标报价:2877559.88元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燕辉
注册证书编号:JLG2007410409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山市中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3.62分
投标报价:2851111.00 元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许一欣
注册证书编号:JLG2005530280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8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郑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1-67721936
传真:0371-67721936
邮箱:zzjsglc@163.com
邮编:450006
地址:郑州市颍河路110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中原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1-61280318
传真:0371-61280318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1-65585907
传真:0371-65585907
(来源:郑州市中原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